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现将江苏鸿泰钢铁有限公司炼钢系统升级项目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公示期为2021年8月13日至2021年9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25-69652731(业务咨询)、025-69652843(信访举报)。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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