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改能源〔2021〕11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为做好2021年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完善项目建设运行管理,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研究制定了《2021年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国 家 能 源 局
2021年8月11日
附件:
《2021年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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