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国家能源集团福建宁德水电公司与福建大酉新能源电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光伏项目正式合作合同,标志着该公司新能源光伏项目再上新台阶。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充分利用大酉公司一期厂房屋面布置1.18MW光伏组件,项目建成后平均每年可提供约120万千瓦时绿色电能,每年可节约标煤366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001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约0.22吨。下一步宁德公司将与大酉公司继续深度合作,对其二期3万平方米厂房屋面进行光伏项目开发。
一直以来,该公司紧跟集团公司“十四五”时期绿色低碳发展的主题主线,围绕“国家能源杯”劳动竞赛任务要求,努力实现企业更高质量发展,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在基层一线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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