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煤监分局认真贯彻国家局和省局工作部署,认真开展4月份监察执法工作。计划监察矿井27座,其中“一通三防”专项监察18座,对领导带班下井专项监察6座,安全巡查1座,地质保障专项监察1座,安全培训专项监察1座。
要求监察人员在监察执法中坚决做到“五个必须”。
一是必须突出重点。每检一矿,必须查清有无超层越界生产、是否存在“第二生产线”和瓦斯、水害、未经批准建设、未经验收在建设区域组织生产、停产停建煤矿擅自复产复工、待关闭矿井非法组织生产等重大隐患。以及近年来发生过较大事故的矿井,作为监察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是必须精准执法。在检清井下安全状况的同时,要查清被检矿井2020年度采掘作业计划是否在上级部门批准范围之内;关注上级公司下达的产量任务,查清矿井是否存在超计划、超能力生产。
三是必须边查边改。监察执法中查出的隐患采取“边查处、边约谈、边通报、边整改”的方式,把隐患排除在萌芽状态之中。
四是必须对症下药。通过监察,对煤矿进行更加切实合理的等级划分,对列入不放心、灾害严重的煤矿用“猛药”重点整治。
五是必须上下一心齐抓共管。监察执法不能单打独斗,必须充分调动煤矿主体企业、煤矿企业以及地方政府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积极性。做到每检查一矿,相关部门督促到位,煤矿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