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开展四季度省间中长期交易存量合同价格协商调整工作 电力交易 电力市场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四季度省间中长期交易存量合同价格协商调整工作的通知,称对于已签订的四季度省间中长期燃煤发电合同,经原合同方协商一致,可对交易价格进行调整。已协商达成一致的,相关合同方向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提交有关合同价格调整的书面申请,需加盖各合同相关方公章。燃煤发电企业由所在省电力公司代理提出申请的,应事先签订代理协议。北京电力交易中心通过交易平台组织有关各方签订合同补充协议。
详情如下:
关于组织开展四季度省间中长期交易存量合同价格协商调整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市场主体:
为做好迎峰度冬电力保供工作,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以下简称“1439号文件”)要求,依据《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发改能源规〔2020〕889号)、《北京电力交易中心跨区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京电交市〔2021〕50号,以下简称《细则》),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 对于已签订的四季度省间中长期燃煤发电合同,经原合同方协商一致,可对交易价格进行调整。已协商达成一致的,相关合同方向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提交有关合同价格调整的书面申请,需加盖各合同相关方公章。燃煤发电企业由所在省电力公司代理提出申请的,应事先签订代理协议。北京电力交易中心通过交易平台组织有关各方签订合同补充协议。
2. 请各有关市场主体依据1439号文件要求加快协商。北京电力交易中心近期将集中受理已协商一致的合同价格调整需求,请相关合同方于2021年10月26日前提交有关合同价格调整的书面申请。后期还将按月受理并开展省间中长期合同价格调整。
3. 在《细则》基础上,新增月内按周受理并开展合同价格调整。每周一中午12:00前,经原合同方协商一致后,相关合同方向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提交下周省间中长期合同价格调整申请。每周二上午9:00-11:00,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根据相关申请组织签订补充协议。
4. 各市场主体应从电力保供大局出发,全力保障中长期合同电量足额履约。暂未就合同价格调整达成一致的,可暂按原合同价格结算,后续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后予以清算。
联系电话:010-66597074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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