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能源局日前发布通知,要求全市煤电企业要进一步提高电煤库存,将可用天数提高到20天以上。
通知表示,为确保今冬明春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和人民群众温暖过冬,以及应对今年大概率会出现的极寒天气给能源保供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根据山西省能源局《关于提高全省煤电企业电煤库存的通知》(晋能源办明电〔2021〕39号)文件提出的上述要求。
通知明确,各发电企业特别是承担供热的热电联产企业于12月1日前,将电煤库存可用天数提高到20天以上。个别企业如因运输不畅确有困难的,可适当延期。并将具体情况说明报告县级能源管理部门,再由县级能源管理部门与属地县级人民政府协调解决。截至12月7日全市发电企业库存煤量全部完成达标。
通知称,要强化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的底线思维,充分认识极端天气、自然灾害等突发情况下能源应急保障的重要基础对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的重大意义。
上一篇:24日唐山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涉及22家钢铁企业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