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安全监督管理,国家能源局组织修订了《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应希纯 010-81929636 010-81929600(传真) 电子邮箱:fdsafety@163.com 附件: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1年1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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