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6日讯 昨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分行鹤市监处罚【2021】3号)显示,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分行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销售支票的同时收取支票工本费和手续费,对企业尚未使用和作废的支票也提前收取支票手续费。贷款过程中转嫁应由银行承担的评估费、保险费用。
依据相关规定,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分行警告,并罚款5万元。
以下为原文:

上一篇:物产环能上市首日龙虎榜:1机构席位卖出93.91万元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