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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放水安全措施

探放水安全措施

        ⑴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掘进时已经进行探水工作,回采工作面需要做好煤墙的探放水工作。
        ⑵探放水沿工作面倾斜方向每10m一组探水眼。每组探水眼三个,呈扇形布置,每两个相距1m,中间眼垂直煤墙,两边的眼要与中心眼成63°的夹角,使每两组的边眼在前方基本相交,每个眼深度均为35m。
        为了使积水顺利排出,又能防止冲垮煤层,探水钻直径为42mm为宜。
        ⑶严格掌握好超前距,钻孔超前距离为25m,每打一次探水钻,工作面可连续推进10m。⑷探水时,设专职打眼工。被选定的这些打眼工懂得探水措施,探水孔的位置、方向、角度、钻眼深度与数目,熟悉附近的地理位置并且责任心强。
        ⑸打深水眼前,工作面上下出口的电话要完好,提前挖好水沟和临时水仓,安排好撤人路线,并规定撤人的报警信号。
        ⑹打钻时必须由安全员在现场值班,检查空气成分,发现有害气体超过规定,立即停电撤人,并报告调度作出处理。
        ⑺探水要有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探水眼布置、角度、深度,钻孔中发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在打钻过程中,如发现煤岩变松或沿钻杆向外流水,超过正常恭水量时,必须立即停钻,但不得移动或拔出钻杆,派人监视水情,并报告调度室。如情况紧急,必须先立即通知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撤离,并采取应急措施。
        ⑻放水时要根据矿井的排水能力,水仓容量,估计积水量,设专人监护做好记录,做到有计划的放水,遇到水量突然变大时,必须立即报告调度室及时进行处理。
        当发现有透水预兆(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响、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涌水,水色发浑有嗅味等异状)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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