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从巩固拓展脱贫帮扶成果、培育壮大农村绿色能源产业、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等方面提出多项举措。《意见》提出,推动千村万户电力自发自用。支持具备资源条件的地区,特别是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以县域为单元,利用农户闲置土地和农房屋顶,建设分布式风电和光伏发电,配置一定比例储能,自发自用,就地消纳,余电上网,农户获取稳定的租金或电费收益。
《意见》提出,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农村能源建设领域。有序向社会资本开放配售电业务,积极培育配售电、储能、综合能源服务等新兴市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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