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3日讯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今日公布的中国银保监会玉溪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玉银保监罚决字〔2021〕6号)显示,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即履职。
中国银保监会玉溪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对该行罚款人民币4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以下为原文:

下一篇:乡宁农商银行违法被罚110万 向借款人转嫁经营成本等
上一篇:山水比德业绩变脸 IPO募资8亿民生证券赚9531万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