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8日讯 昨日,银保监会网站披露了包头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包银保监罚决字〔2020〕10号)。
信息公开表显示,内蒙古土默特右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超比例授信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依据《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七)项,包头银保监分局决定对其罚款2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内蒙古土默特右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中明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0.26767%。
相关法律法规:
《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本办法第四条规定进行关联交易,给商业银行造成损失的;
(二)未按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审批关联交易的;
(三)向关联方发放无担保贷款的;
(四)违反本办法规定为关联方融资行为提供担保的;
(五)接受本行的股权作为质押提供授信的;
(六)聘用关联方控制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其审计的;
(七)对关联方授信余额超过本办法规定比例的;
(八)未按照本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披露信息的;
(九)未按要求执行本办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规定的监督管理措施的。
以下为原文:

上一篇:海南建成新能源汽车“充电一条街” 2025年推动成充电桩33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