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编者按:3月18日,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沃泰”)首发申请将上会,保荐机构是中金公司,保荐代表人是成杰、莫永伟。
菲沃泰拟在上交所科创板募资16.64亿元,8.31亿元用于“总部园区项目”、3.33亿元用于“深圳产业园区建设项目”、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来看,“总部园区项目”包括无锡总部生产运营基地建设项目和无锡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锡总部生产运营基地建设项目,计划投资5.72亿元,其中4.00亿元为工程建设费用。公司拟通过本项目建设,在无锡市新吴区梅村街道工业园区建设菲沃泰纳米科技总部生产运营基地,主要包括企业总部主楼、研发及展示用房、生产车间、实验车间、职工宿舍及食堂、生产辅助用房以及地下停车库等。本项目建设用地坐落于无锡市新吴区梅村街道工业园区,公司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证书编号为苏(2021)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152789号。该地块用途为生产研发用地,土地面积29208.60平方米。无锡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计总投资2.63亿元,其中1.16亿元为工程建设费用,本项目建设用地坐落于无锡市新吴区梅村街道工业园区,与无锡总部生产运营基地建设项目共用同一土地。“深圳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由菲沃泰深圳实施,计划投资3.33亿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2008.58万元,厂房购置款1.61亿元。
菲沃泰拟募资额为去年末总资产的2.27倍,为去年营收的4.05倍。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菲沃泰资产总额分别为8114.26万元、1.75亿元、4.52亿元、7.32亿元,其中流动资产分别为1935.97万元、5486.02万元、2.80亿元、2.41亿元,占比分别为23.86%、31.37%、62.03%、36.35%。
2021年,菲沃泰营收同比增长72.5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29.4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61.4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69.65%。
2018年-2021年,菲沃泰营业收入分别为6991.02万元、1.43亿元、2.38亿元、4.1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494.71万元、3168.57万元、5555.00万元、3921.2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468.67万元、5230.83万元、9203.26万元、3551.83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210.50万元、5044.34万元、1.34亿元、4055.23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菲沃泰合并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245.63万元,最近一期末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
单层阻液纳米薄膜系菲沃泰主营产品,该产品售价出现三连降。2018年-2020年及2021年1-9月,菲沃泰主营业务收入中,单层阻液纳米薄膜收入分别为3362.26万元、8277.58万元、1.79亿元、1.29亿元,占比分别为48.52%、58.30%、75.41%、57.93%。各期,菲沃泰单层阻液纳米薄膜产品销售平均价格分别为1.11元/件、1.07元/件、1.03元/件、0.75元/件。
华为在2018年-2020年连续3年均为菲沃泰第一大客户,菲沃泰对华为销售额分别为3206.19万元、7000.53万元、9722.97万元,占比分别为45.86%、49.01%、40.88%。
2021年1-9月,公司来源于主要客户华为的销售收入为1888.35万元,同比下降76.58。菲沃泰招股书称主要是由于自2020年第三季度起,受芯片供应短缺的影响,华为智能手机出货量有所下降。
2021年1-9月,菲沃泰原第二大客户小米上升为第一大客户,菲沃泰对小米的销售收入为9349.17万元,占比40.46%。2018年-2020年,菲沃泰对小米的销售收入分别为667.99万元、1725.45万元、7637.62万元,占比分别为9.55%、12.08%、32.11%。
2018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9月末,菲沃泰货币资金分别为38.92万元、199.54万元、2.25亿元、3959.83万元。
2018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9月末,菲沃泰短期借款分别为500.73万元、1001.00万元、5206.87万元、2732.06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0元、0元、0元、4464.34万元,长期借款分别为0元、0元、0元、3086.56万元。据此计算,各期末,菲沃泰有息负债分别为500.73万元、1001.00万元、5206.87万元、1.03亿元。
去年前三季度,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大降。2018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9月末,菲沃泰流动比率分别为1.12倍、1.50倍、3.27倍、1.22倍,速动比率分别为0.86倍、1.15倍、2.99倍、0.67倍。
菲沃泰报告期内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荣坚五金存在资金拆借,2018年-2020年,公司从荣坚五金增加的资金拆借及利息合计8206.11万元。公司从荣坚五金的拆借款包括因转贷、票据贴现产生的公司从荣坚五金的拆借款。公司2018年至2020年取得的银行借款中涉及转贷的金额累计为3500.0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关联方荣坚五金采购设备后开具商业承兑汇票进行结算的情形。2019年和2020年,公司开具存在上述情形的商业承兑汇票金额分别为800.00万元和2200.00万元。
纳米薄膜企业拟科创板募资16.64亿元
菲沃泰主要从事高性能、多功能纳米薄膜的研发和制备,并基于自主研发的纳米镀膜设备、材料配方及制备工艺技术为客户提供纳米薄膜产品及配套的镀膜服务,同时根据客户需求销售纳米镀膜设备。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根据不同应用场景的需求,为电子消费品整机及零部件提供具备防水、防油、防腐蚀、防硫、耐盐雾等功能的纳米薄膜产品及配套的镀膜服务。公司是工信部和省市各级单位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Favored Tech(香港)持有公司82.88%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宗坚、赵静艳,宗坚与赵静艳系夫妻关系。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宗坚、赵静艳通过Favored Tech(香港)合计控制公司82.88%的表决权,宗坚系公司的创始人,且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对公司重大决策及经营管理具有决定性影响。赵静艳担任公司董事,参与公司实际经营决策。
宗坚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自2014年8月28日至2021年5月17日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赵静艳为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
菲沃泰拟在上交所科创板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8386.81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如本次发行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超额配售部分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5%。
菲沃泰拟募资16.64亿元,8.31亿元用于“总部园区项目”、3.33亿元用于“深圳产业园区建设项目”、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来看,“总部园区项目”包括无锡总部生产运营基地建设项目和无锡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锡总部生产运营基地建设项目,计划投资5.72亿元,其中4.00亿元为工程建设费用。公司拟通过本项目建设,在无锡市新吴区梅村街道工业园区建设菲沃泰纳米科技总部生产运营基地,主要包括企业总部主楼、研发及展示用房、生产车间、实验车间、职工宿舍及食堂、生产辅助用房以及地下停车库等。本项目建设周期为2.5年,内容包括施工及设计图纸制作,总包单位招标,桩基施工,主体结构,外立面施工,管线布置及市政绿化,设备进场与安装调试,主体内部精装修等。本项目建设用地坐落于无锡市新吴区梅村街道工业园区,公司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证书编号为苏(2021)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152789号。该地块用途为生产研发用地,土地面积29208.60平方米。无锡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计总投资2.63亿元,其中1.16亿元为工程建设费用,本项目建设用地坐落于无锡市新吴区梅村街道工业园区,与无锡总部生产运营基地建设项目共用同一土地。


“深圳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由菲沃泰深圳实施,计划投资3.33亿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2008.58万元,厂房购置款1.61亿元。本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内容包括设计规划、基础装修、设备进场、精装修等。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深圳市光明区东长路与同仁路交汇处的盛荟红星产业园。2021年6月,菲沃泰深圳已与深圳市盛嘉置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公明红星股份合作公司签署系列《深圳市房地产认购书》,约定菲沃泰深圳向深圳市盛嘉置业有限公司购买其开发的红星创智广场项目的房地产。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菲沃泰深圳已就上述厂房和员工宿舍支付全部购房款,该等房产的产权证正在办理中。


“补充流动资金”将投向公司的主营业务,用于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
菲沃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是中金公司,保荐代表人是成杰、莫永伟。
去年扣非净利下降61% 经营现金净额降70%
2021年,菲沃泰营收同比增长72.5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29.4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61.4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69.65%。
2018年-2021年,菲沃泰营业收入分别为6991.02万元、1.43亿元、2.38亿元、4.1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494.71万元、3168.57万元、5555.00万元、3921.2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468.67万元、5230.83万元、9203.26万元、3551.83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210.50万元、5044.34万元、1.34亿元、4055.23万元。


菲沃泰招股书表示,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增长,主要是由于苹果公司耳机类和配件类项目分别在2021年6月和8月逐步量产,公司对苹果公司的EMS厂商立讯精密和歌尔股份的收入规模随之提升,同时在新应用场景的销售规模也有所扩大。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21.29万元,较上年度下降29.41%,主要原因为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较大。2020年末公司通过持股平台宁波菲纳对员工实施股权激励,上述事项于2021年度形成股份支付费用5958.37万元,并计入经常性损益。若剔除股份支付影响,2021年度,公司净利润为9879.66万元,同比增长16.26%,低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主要是由于苹果公司耳机类项目主要采用驻外独立生产模式,2021年6月上述项目逐步量产后收入占比提高,但由于前期产能利用率较低,且驻外独立生产模式下公司需要自行承担场地费用以及加工工序操作人员成本,同时生产工艺复杂,使得生产成本较高,毛利率较低,拉低了整体毛利率。另外,上述项目逐步量产使得销售收入增长较大,导致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增加,全年计提的应收账款资产减值损失567.10万元,进一步导致净利润率降低。
2021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55.23万元,较上年度下降69.65%,主要是由于公司为配合与苹果公司合作项目的需求在项目前期支付的商品、劳务采购款项以及职工薪酬均有所上升,同时公司对苹果EMS厂商立讯精密及歌尔股份的信用期较长,销售回款未随公司投入成本的增长同步增长,因此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
结合已完成验收的订单和客户需求预测情况,公司预计2022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9000万元至1亿元,较上年同期变动46.79%至63.10%;预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0.00万元至1100.00万元,较上年同期变动3.67%至107.3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0.00万元至350.00万元,较上年同期变动-137.46%至-34.44%

报告期股利分配的具体实施情况来看,公司于2019年1月17日召开股东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将2018年度未分配利润中的1125万元进行分配,其中900.00万元用于实缴出资,225.00万元用于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在无锡市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股利分配实施完毕。公司各股东已就此次利润分配向税务机关办理分期纳税备案,截至本招股书签署之日,上述个人所得税已经缴纳完毕。
公司于2020年9月4日召开股东会议并作出决定,同意以2020年8月31日账面未分配利润为基础,在扣除应当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后,将剩余未分配利润8089万元转增为股东Favored Tech(香港)的实缴资本,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111万元增至9200万元。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在无锡市新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上述增资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股利分配实施完毕。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Favored Tech(香港)已就此次利润分配向税务机关办理递延纳税备案。
截至去年三季度末合并累计未分配利润-6246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菲沃泰合并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245.63万元,最近一期末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
据菲沃泰招股书,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的主要原因包括两部分:一方面为收购荣坚五金PECVD镀膜设备业务形成同一控制下业务合并,合并过程中抵消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中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导致未分配利润减少;另一方面为股改基准日2020年10月31日后确认股份支付费用金额较大。
若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出现下滑,盈利能力受限,短期内无法覆盖未弥补亏损,公司将存在短期内无法向股东现金分红的风险,将对股东的投资收益造成不利影响。
主产品售价3连降
单层阻液纳米薄膜系菲沃泰主营产品。2018年-2020年及2021年1-9月,菲沃泰主营业务收入中,单层阻液纳米薄膜收入分别为3362.26万元、8277.58万元、1.79亿元、1.29亿元,占比分别为48.52%、58.30%、75.41%、57.93%。

各期,菲沃泰单层阻液纳米薄膜产品销售平均价格分别为1.11元/件、1.07元/件、1.03元/件、0.75元/件。

菲沃泰招股书表示,单层阻液纳米薄膜产品主要应用于手机整机、耳机整机等领域。2018年至2020年,单层阻液纳米薄膜产品的平均单价呈小幅下降趋势,主要是由于耳机整机镀膜单价低于手机整机,随着耳机整机镀膜业务规模增长,单层阻液纳米薄膜产品的平均单价有所下降。2021年1-9月,单层阻液纳米薄膜产品单价下降幅度较大,主要是由于按件收费下应用于单价相对较高的手机整机业务占比由92.06%下降至约71.03%,而应用于单价较低的耳机整机业务占比则有所提升,同时应用于手机整机的产品为维护战略客户关系对价格进行小幅下调以及应用于耳机的产品受结构的影响平均价格也有所下降,上述原因综合导致单层阻液纳米薄膜整体平均单价下降。
去年前三季度对华为收入大降 对小米收入占比升至40%
2018年-2020年及2021年1-9月,公司来自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6.49%、80.59%、84.45%和73.43%。
华为在2018年-2020年连续3年均为菲沃泰第一大客户,菲沃泰对华为销售额分别为3206.19万元、7000.53万元、9722.97万元,占比分别为45.86%、49.01%、40.88%。
2021年1-9月,公司来源于主要客户华为的销售收入为1888.35万元,同比下降76.58。菲沃泰招股书称主要是由于自2020年第三季度起,受芯片供应短缺的影响,华为智能手机出货量有所下降。

2021年1-9月,菲沃泰原第二大客户小米上升为第一大客户,菲沃泰对小米的销售收入为9349.17万元,占比40.46%。2018年-2020年,菲沃泰对小米的销售收入分别为667.99万元、1725.45万元、7637.62万元,占比分别为9.55%、12.08%、32.11%。
毛利率高于同行 但两连降
公司毛利率始终高于2家同行,前年及去年前三季度公司毛利率连降。2018年-2020年及2021年1-9月,菲沃泰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75.50%、79.20%、77.86%、71.08%,综合毛利率分别为75.54%、79.16%、77.83%和69.46%;可比公司平均值分别为65.92%、63.31%、64.86%、63.36%。


据菲沃泰招股书,2021年1-9月,公司主营业务的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是受各类生产模式业务规模占比变化的影响。随着华为减产以及苹果项目逐步进入量产阶段,毛利率较高的驻外融合模式业务占比有所下降,毛利率较低的驻外独立生产模式业务占比提高,因此整体毛利率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和驻外融合业务纳米薄膜产品毛利率高于可比公司平均值,主要是由于公司主要产品和功能特点、生产模式、主要生产设备来源等方面与可比公司存在差异。
去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2948万元 拥有发明专利66项
2018年-2020年,菲沃泰研发费用分别为920.60万元、1686.02万元、3706.47万元、2947.85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3.17%、11.80%、15.58%、12.76%。各期,菲沃泰剔除股份支付的研发费用率分别为13.17%、11.80%、10.41%、10.95%,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费用率平均值分别为7.00%、9.18%、10.80%、15.55%。
公司各期研发费用中职工薪酬分别为417.47万元、915.24万元、1358.71万元、1544.65万元,占比分别为45.35%、54.28%、36.66%、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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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沃泰招股书称,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公司基本一致。2018年度及2019年度,公司的研发费用率略高于行业平均值。公司基于自主研发的纳米镀膜设备、材料配方及制备工艺技术为客户提供服务,研发团队中包括从事PECVD镀膜设备研发、功能性材料研发及应用工艺研发等多个方向的专业人员,人员数量较多,职工薪酬较高。2020年度,公司的研发费用率与行业平均值基本持平。2021年1-9月,公司与可比公司的研发费用率均有所上升,可比公司研发投入增长较快,因此公司研发费用率低于可比公司。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已拥有发明专利合计66项(含境外发明28项),均与主营业务相关。剔除同一技术在不同国家或地区申请的发明专利后,发明专利数量为43项,其中25项已形成主营业务收入,其余18项发明专利所对应的核心技术暂未形成收入。
去年三季度末货币资金3960万元 有息负债1亿元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菲沃泰资产总额分别为8114.26万元、1.75亿元、4.52亿元、7.32亿元,其中流动资产分别为1935.97万元、5486.02万元、2.80亿元、2.41亿元,占比分别为23.86%、31.37%、62.03%、36.35%。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菲沃泰负债总额分别为2053.05万元、4471.19万元、9640.88万元和2.47亿元,其中流动负债分别为1723.22、 3654.20、8575.44、1.98亿元,占比分别为83.93%、81.73%、88.95%、80.20%。

2018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9月末,菲沃泰货币资金分别为38.92万元、199.54万元、2.25亿元、3959.83万元。

2020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比上年末增长较多,主要是由于当年公司进行股权融资取得融资款项。2021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上年末有所下降,主要是由于当期为扩大生产规模于深圳购买了土地房屋并支付了价款。
2018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9月末,菲沃泰短期借款分别为500.73万元、1001.00万元、5206.87万元、2732.06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0元、0元、0元、4464.34万元,长期借款分别为0元、0元、0元、3086.56万元。
据此计算,各期末,菲沃泰有息负债分别为500.73万元、1001.00万元、5206.87万元、1.03亿元。


去年前三季度,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大降。2018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9月末,菲沃泰流动比率分别为1.12倍、1.50倍、3.27倍、1.22倍,速动比率分别为0.86倍、1.15倍、2.99倍、0.67倍。

菲沃泰招股书表示,2021年9月30日,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上年有所下降,主要是因为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对生产场地及纳米镀膜设备等长期资产的投入规模有所上升,偿债能力有所下降。
3年向关联方拆借本息新增8206万元
菲沃泰报告期内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荣坚五金存在资金拆借,2018年-2020年,公司从荣坚五金增加的资金拆借及利息合计8206.11万元。

公司从荣坚五金的拆借款包括因转贷、票据贴现产生的公司从荣坚五金的拆借款。
报告期内,公司从银行取得贷款资金后通过受托支付转账给荣坚五金再根据资金需求从荣坚五金拆借。公司2018年至2020年取得的银行借款中涉及转贷的金额累计为3500.00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上述贷款均已归还。


2018年至2020年,公司根据客户需求逐步扩大产能并陆续向荣坚五金采购PECVD镀膜设备,公司从银行取得贷款资金后通过受托支付转账给荣坚五金,用于支付上述设备采购款项。由于公司业务发展迅速,营运资金缺口较大,因此在向荣坚五金支付款项后又从荣坚五金拆借资金,荣坚五金在收到银行受托支付的货款后一段时间内一次性或分批将资金作为资金拆借款转回至公司账户。公司取得荣坚五金借款后,均用于正常生产经营,且均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偿还本金及支付利息,不存在逾期还款或其他违约情况。报告期内,上述公司从荣坚五金取得的借款均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提利息,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资金拆借均已还本付息。
2020年6月以后,公司无新增转贷行为。2020年12月股份公司成立后,公司建立了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严禁上述不规范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关联方荣坚五金采购设备后开具商业承兑汇票进行结算的情形,上述公司向荣坚五金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具有真实交易背景,荣坚五金进行票据贴现获得银行融资后借款给公司。2019年和2020年,公司开具存在上述情形的商业承兑汇票金额分别为800.00万元和2200.00万元,截至2020年9月底,上述商业承兑汇票均到期兑付,不存在票据逾期和欠息的情形。公司取得荣坚五金借款后,均用于正常生产经营,且上述借款均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提利息,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资金拆借均已还本付息。
此外,2017年,公司因资金短缺陆续与洪冬平(公司股东无锡元韬的有限合伙人)签订《借款协议》,累计借款3000.00万元,借款利率为10%,截至2017年底,公司对洪冬平的拆借款余额为3000.00万元借款本金和对应的利息,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上述借款本金和利息均已全部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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