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关总署2013年第49号公告,从8月30日起取消褐煤的零进口暂定税率,恢复实施3%的最惠国税率。据了解,此次恢复褐煤进口关税,一方面是支持国内煤炭产业的需要,因为进口褐煤价格低廉,而国内煤炭市场持续疲软、下行压力较大;另一方面是保护环境的需要,主要用作电煤的褐煤含硫量较高,对环境污染较大,此前国家能源局下发的《〈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即明确提出要限制高硫低卡煤炭的进口。
据统计,2013年1—7月泉州关区进口褐煤125.97万吨,主要来自东盟的印尼。由于中国和东盟国家相互实施自由贸易区协定税率,企业依照规定提供东盟原产地证明即可享受零关税待遇,因此政策调整短期内对关区褐煤的进口量影响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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