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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员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全员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1、凡公司职工必须接受全员安全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2、全员安全知识培训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不少于24小时。
3、全员安全知识培训是重温安全知识和应知应会知识的机会,单位必须重视,职工必须珍惜。
4、各单位必须保证参培率100%。凡缺一人次扣单位当月考核分0.5分,同时吊销未参加者安全资格证,停工处理。
5、凡成绩不合格者,吊销安全资格证,继续接受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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