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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考试考核管理制度

培训、考试考核管理制度

1.培训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培训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遵守法律、法规,做文明职工。
   2.凡参加培训人员必须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学习,不得无故不参加培训。培训期间,不迟到早退、不中途脱课,如若发现,每次罚款20元。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按旷课处理。培训期间设点名册,出勤情况统一报所在单位,严禁旷课。
   3.。
   4.严禁在教室内吸烟,严禁酒后上课,如违犯者,劝其离开培训教室,并根据情况酌情处理。
   5.尊敬教师、相互团结、关心集体、爱护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严禁打架斗殴,如有违犯者视情节轻重作出处理,严重犯规者交保卫科或公安机关处理。
   6.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如有违者每次罚款50元。
   7.培训结束,按教学要求,组织结业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能上岗,应继续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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