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18日,中国黄金总公司、江西省有色地质勘查局、江西省有色地质勘查第四队经过友好协商,并经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就矿权转让达成共识,分别签约十屋金矿和竹林溪金矿。
十屋金矿于2003年9月提交了矿区详查报告,竹林溪金矿于2004年12月提交了矿区普查报告。经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估中心和江西金林矿产资源储量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两个矿区的金、金属量达到数十吨。江西有色地质勘查局转让给中国黄金总公司的采矿权为十屋金矿50%的股权,竹林溪金矿全部探矿权由江西有色地质勘查四队转让。
此外,中国黄金集团公司还与江西省黄金管理局、江西省有色地质勘查局、中共江西省德兴市委、市政府、大茅山企业集团就金山金矿区整体开发进行了深入探讨,一致同意以中国黄金集团为主体,加快金山金矿区开发进程。
关键词TAG: 贵重金属 金下一篇:中国膨润土之乡——沙海镇(辽宁沙海膨润土矿业有限公司)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