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船租赁登记申请书
海事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的规定,现申请下述船舶办理租赁,请予核准。
出租人名称 (盖章)
承租人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船名 船籍港 船舶呼号
IMO编号 登记号码 船舶种类
尺度总长 米;型宽 米;型深 米
吨位总吨 ;净吨
船舶所有人名称
租赁契约号 ;租金
抵押人名称、地址
联系电话
租期 ;起租日期 ;中止日期
附送材料:
1、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
2、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适用于委托他人办理) □
3、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
4、船舶国籍证书(适用于已办理国籍登记的船舶) □
5、光租租赁合同 □
6、船舶所有人(或抵押人)告知承租人该船舶已经抵押的文书(适用于已办理抵押登记的船舶) □
8、光船租赁证明书(适用于光租外国籍船舶) □
8、光船租赁证明书(适用于光租外国籍船舶) □
9、中止或注销(或将于重新登记时中止或注销)原国籍注销证明书
(适用于光租外国籍船舶) □
10、技术证明书(适用于光租外国籍船舶) □
11、海关完税单(适用于光租外国籍船舶) □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