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65.9%的企业表示规定的限制导致了投资出现问题。在困难事项中,回答“行政程序复杂繁琐”的占51.9%,比例最高,其后依次为“法律制度不完善”、“温室气体减排未得到承认”、“比国外标准更严格”等。企业推动碳中和的措施中,“减少电力使用”占比最高,达55.5%,其后为“调整燃料和原材料”、“使用可再生能源”、“建设减排设施”和“研发创新技术”等。
针对需要改善的制度和规定,回答“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制”的最多,占42.1%,其后依次为“大气总量规定”、“设施许可规定”和“再利用规定”等。大韩商工会议所称,由于成本负担及法律和制度的不完善,企业推进新产业、开发新技术的意愿不高。希望新政府果断地改善相关制度和规定,推动韩国企业对碳中和的研发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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