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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宁波某营业部违法被罚 未按规定识别客户身份

海通证券宁波某营业部违法被罚 未按规定识别客户身份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3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近日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行政处罚决定书(甬银处罚字〔2022〕10号)显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解放北路证券营业部存在以下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决定对其处以罚款30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甬银处罚字〔2022〕11号)显示,梅文胜(时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解放北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解放北路证券营业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决定对其处以罚款2.5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甬银处罚字〔2022〕12号)显示,陈小萍(时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解放北路证券营业部合规总监)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解放北路证券营业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决定对其处以罚款2.5万元。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通证券”,600837.SH)官网显示,海通证券成立于1988年,注册资本130.642亿元。基本建成涵盖证券期货经纪、投行、自营、资产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另类投资、融资租赁、境外银行等多个业务领域的金融服务集团,营业网点覆盖“纽、伦、港、新、沪、东”六大国际金融中心。 

  以下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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