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设计是矿山企业设计的一项基础工作,其主要任务是:
(1)在设计前的地质勘探阶段,根据矿井建设的要求和地质勘探规范的规定,通过现场调查和资料分析,从实际情况出发,提出合理的地质勘探程度要求并进行地质咨询。包括矿床合理勘探程度的确定,矿床地质经济评价,储量计算工业指标的制定,选矿(冶炼)实验取样设计。
矿床合理勘探程度的确定包括:矿床地质研究程度、勘探工程控制程度、矿石性质研究程度、开采技术条件确定程度、水文地质确定程度、综合勘探和综合评价等。
矿床地质经济评价是找矿阶段的总体评价、详查阶段的初步评价和勘探阶段的详细评价。矿床地质经济评价的目的是确定矿床工业开发利用的预期经济价值,为下一阶段的地质工作或矿床开发提供地质和技术经济依据。
储量计算的工业指标由地质部门在普查和详查阶段确定。在勘探阶段,地质勘探部门需提供必要的地质基础资料、试算方案和工业指标初步意见,由设计部门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后确定,报工业主管部门批准。
选矿(冶炼)试验可分为可选(冶炼)试验、实验室连续性试验、实验室扩大试验等。在地质勘探阶段。设计地质工作应评价测试样品和测试结果的代表性,或接受委托进行取样设计。
(2)在设计准备阶段,矿山设计地质的主要任务是参与矿产资源调查、矿山建设规划、矿山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
矿产资源调查是了解矿区的资源条件和建设条件,评价矿床的开采价值,编制资源调查报告,对矿床地质勘探中存在的问题和矿山建设的可能性提出解决意见和看法。
矿山建设规划中,地质设计工作应收集、整理规划所需的地质资料,根据资源条件和建设条件,参与矿山建设规划的研究和制定;
在编制矿山建设项目建议书时,地质设计工作应提供基础地质资料,为合理拟定采矿方法、开采范围、建设规模、产品方案和选址等提供地质依据。在对地质资料进行分析评价后,提出了矿井建设前期工作中应补充的地质工作内容和要求。
矿山建设可行性研究中,地质设计工作应收集和评价地质资料,编制地质图件,计算储量和矿井涌水量,提出可能的建设勘探工程量和投资概算。对于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床,应提出初步排水或其他治水方案,并进行投资估算。
(3)在初步设计阶段,地质设计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分析评价地质资料,提供加工整理的各种地质资料,设计生产探矿和采矿取样,必要时设计基建探矿、矿山实验室、样品加工室和岩矿鉴定室。
地质资料评价主要是对地质资料的可靠性和完整性进行分析研究,做出是否可以作为矿井建设依据的结论;
为设计提供处理后的地质资料,包括制作各种地质图、计算储量、统计分析矿石质量、计算矿井涌水量等。
进行基建探矿设计,确定探矿手段、工程间距、工程量和投资预算;
设计生产探矿和采矿取样,确定探矿手段、工程间距、采矿取样方法、网目尺寸和年工作量,提出矿山地质测量的人员配备和所需仪器设备。
(4)施工图设计阶段,必要时应以批准的初步设计为基础进行设计地质工作,并编制基建探矿施工图。
(5)在矿井基建阶段,必要时应提供施工服务。根据施工揭露的地质情况,及时处理设计问题,指导施工。
此外,矿山建成投产后,条件具备时,还应注意探采对比和设计回访总结。
下一篇: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合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