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企业负担,刺激投资和消费,印尼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出台税收优惠政策,分别调整所得税、奢侈品消费税和增值税。主要内容如下:
1.将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线从24000荷兰盾/日提高到63000荷兰盾/日。
2.从事农业、林业、种植业、渔业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率由1.5%降至0.5%。
3、公路、工业用电增值税延期征收。
4.以下产品免征奢侈品消费税税率:移动电话、无线调制解调器、电视电话、21英寸及以下电视机、洗衣容量小于6千克的洗衣机、容量小于180升及以下的冰箱、功率不超过1的空调谐器、进口价格不超过100万印尼盾的DVD播放机(包括VCD、VCR和DVD),价格不超过50万印尼盾。
5.对以下产品降低奢侈品消费税率:进口价格超过100万印尼盾的DVD播放机、进口价格超过50万印尼盾的相机、进口价格超过21英寸的电视机、超过一个空调谐器等。
印尼工商会等组织对上述税收优惠政策表示欢迎,并希望这些优惠政策能够扩展到纺织、制鞋、食品、钢铁和化工等行业,从而帮助更多的企业和工人。据印尼工贸部透露,政府近期还将出台一系列刺激出口的优惠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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