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0日讯 央行网站近日公布的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渝银罚〔2022〕14号)显示,重庆大足汇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类型: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超过期限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资料;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对其警告,并处罚款62.5万元。
同时公布的渝银罚〔2022〕15号显示,王瑜(时任重庆大足汇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副行长)对重庆大足汇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对王瑜处罚款3.5万元。
资料显示,重庆大足汇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的大股东是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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