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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施工教育培训程序

安全施工教育培训程序

 一、外包队伍:
  1、进场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试。
  1) 第一部项目部安监科
  2) 第二级包工队级
  3) 包工队班组级
  (注:内容见《安规》第四十五条)
  2、考试合格后将"三级"安全教育卡反馈至安全科,安监科签发安全上岗证后进场上岗。

  二、公司所属施工单位:
  1. 项目部级领导每年的安全教育、考试程序执行公司安监处的相关规定。

  2. 每年一次的施工技术、管理人员、专职安监人员和施工班组长的安全教育、考试程序。
  2.1 由项目部总工负责组织相关科室制定培训计划;
  2.2 项目部办公室根据计划负责通知参加单位、人员和科室,并将人员名单汇总上报总工;
  2.3 项目部安监科专工负责编写培训材料、考试卷并组织考试;
  2.4 试卷由安监科专工组织阅卷,相应的台帐登记由安监科资料员负责。
  2.5 考试合格者由项目部安监科下发培训合格证明,施工单位根据证明安排相应的施工人员上岗。

  3. 每年年初的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考试程序:
  3.1 由项目部主管安全副经理组织相关科室制定计划;
  3.2 安监科负责通知各施工单位并负责汇总参训人员名单;
  3.3 安监科专工负责编写培训材料、考试卷,并组织考试及阅卷工作;
  3.4 考试不合格者要进行补考,合格者由安监科下发培训合格证明,施工单位方可安排上岗;
  3.5 相应的台帐登记、试卷收集保存由安监科资料员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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