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西省应急管理厅了解到,日前,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西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明确提出2020年底前60万吨/年以下煤矿全部退出,全省煤矿数量减少至900座以内。
《三年行动计划》由四部分组成,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等方面。三年行动分四个阶段实施:2020年6月至12月为排查整治阶段,重点是组织开展全方位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2021年为集中攻坚阶段,重点是集中整治各行业领域反复发生、反复治理、反复出现的重大问题和风险隐患。2022年为巩固提升阶段,重点是总结推广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形成一批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体系、机制和制度。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主要分11个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实施,主要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煤矿安全整治、非煤矿山安全整治、消防安全整治、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水上和城市轨道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整治、城市建设安全整治、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整治、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特种设备安全整治、冶金制造安全专项整治等方面。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提出,要进一步优化煤炭产业结构,推动煤炭开采方式变革。2020年底前60万吨/年以下煤矿全部退出,全省煤矿数量减少至900座以内,大型煤矿产量占比达到76%以上;加强整合技改扩能煤矿监管,严格水平延深和煤层配采审批手续,对不按批复设计施工、边建设边生产的,取消整合技改资格。推进“一优三减”,建设智能矿山,打造一批能源革命标杆示范矿井。2020年底全省煤矿淘汰高档普采采煤工艺,2022年底力争智能综采工作面达到50个以上,建成10座智能煤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