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4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近日公布新余监管分局2022年第4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余银保监罚决字〔2022〕4号),新余渝水湘淮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水湘淮村镇银行”)存在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违法违规事实,银保监会新余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渝水湘淮村镇银行罚款2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渝水湘淮村镇银行第一大股东为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0.83333%。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以下为全文:

下一篇:"上市即巅峰"的寒武纪拟定增募不超26.5亿 股价跌3%
上一篇:通达海过会:今年IPO过关第205家 海通证券过16.5单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