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15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网站今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成银罚字〔2022〕20号、21号、22号)显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8宗违法违规行为: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漏报金融消费者投诉数据;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违反人民币反假有关规定;违反信用信息安全管理、报送相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对其警告,并罚款194.6万元。
王振栋时任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结算部副总经理,对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两宗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对其罚款8.4万元。
李婉容时任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对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对其罚款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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