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贵州省节约能源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获悉,贵州省将鼓励工业园区按能源梯级利用原则采用热电联产方式集中供热,并将逐步淘汰已建成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供热区内原有的分散供热锅炉。
《条例》指出,电网企业应加强电网建设和运营的节能工作,应当与已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可再生能源、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发电企业签订并网协议和购电协议,并为其提供接入、计量、结算等上网服务。
优先安排可再生能源、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以及清洁、高效和符合规定的热电联产机组并网,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和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发电企业富余需上网的电量,上网电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条例》还明确,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节能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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