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73.120
D96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真正的圆盘空过滤器
盘式过滤器
JB/T 8851-2001
2001年5月23日发布,2001年10月1日实施。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发布
序
本标准是对JB/T 8851—1999《盘式真空过滤机空》的修订。
本标准与JB/T 8851—1999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1.增加了GPY系列盘式真空空过滤器的技术要求。
2.增加了型式检验的内容。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取代JB/T 8851—1999。
本标准由全国矿山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信重型机械公司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勤、毕、、陈、黄家林。
本标准于1974年以JB 946—74首次出版,1987年首次修订为ZB D96 002—87,1999年4月,标准编号调整为JB/T 8851—1999。这是第二次修订。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盘式过滤器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盘式真空空过滤器(以下简称过滤器)。该产品主要用于选煤、选矿、石化等部门脱水或回收粒径小于或等于0.5毫米的各种悬浮液
2参考标准
下列标准中包含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款。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的所有版本均有效。所有标准都将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索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91—1990包装、贮存和运输图形标志
声学.测量噪声源声功率级的声压法.用包络线测量反射面以上表面的简单方法
GB/T 6388—1986运输包装收讫标志
GB/T 9969.1—1988工业产品通用说明
GB/T 13306—1991型
JB/T 1604—1998矿山机械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JB/T 3275—2001盘式真空空过滤机用塑料扇形滤板
JB/T 5000.12—1998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的涂装
3产品分类
3.1模型
产品的型号表示方法应符合JB/T 1604的规定。
3.2类型
过滤器的中心轴和搅拌器独立驱动;搅拌类型为桨式;卸料方式采用瞬时吹料和刮料。
3.3基本参数
3 . 3 . 1 GP盘式真空空过滤器的基本参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3 . 3 . 2 GPY圆盘式真空空过滤器的基本参数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附表
4技术要求
4.1过滤器应满足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图纸和技术文件制造。
4.2本标准未规定的通用技术要求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4.3工作条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a)过滤器进料悬浮液的温度不应超过60℃;
b)进料悬浮液中粗粒固体颗粒的沉降速度应小于或等于12毫米/秒;在过滤器的圆盘上或在满足过滤器过滤条件的试验装置上,滤饼厚度应达到8 mm。
4.4过滤器中心轴的各滤液通道和罐体不得有渗漏。
4.5槽体焊接后,槽口两对角线长度的尺寸公差应小于或等于2.5毫米/1000毫米
4.6中心轴安装时,其轴线对罐体中心线的同轴度公差在1000mm以内应小于等于φ2.5mm;平行度公差在1000毫米中应小于或等于2.5毫米。
4.7安装前应将搅拌轴调直,其直线度公差应小于或等于0.5毫米;在1000毫米以内;搅拌轴的轴线与中心轴的轴线平行度公差在1000毫米以内应小于或等于1毫米。
4.8过滤器每个扇形板的表面应垂直于中心轴。滤盘运行时,滤盘端面跳动应符合表3的规定,相邻两块滤盘的平面错位应小于或等于4毫米。
表3毫米
圆盘直径
1800270038004.9叶片口应与盘面平行,平行度公差在整个叶片长度内不超过3毫米。
4.10扇形板与中心轴装配后,不允许漏气、漏水。
4.11过滤器主传动中蜗轮副啮合处的接触点沿齿长不小于40%,沿齿高不小于45%。啮合间隙应在0.4至0.6毫米之间..
4.12各传动部分运转灵活,无漏油现象,蜗轮减速器温升不超过30℃,最高不超过70℃;各轴承温升不超过30℃,最高不超过70℃。
4.13分配头的静气垫与动气垫或动气垫与扇形块的接触面应紧密接触,接触面之间的间隙不应大于0.05毫米,25毫米×25毫米面积上的接触点应不少于20个。接触面无砂眼、毛刺等缺陷。
4.14过滤器的盘速应在表1和表2规定的各档范围内无级调速。
4.15过滤器用塑料扇形滤板应符合JB/T 3275的要求。
4.16过滤器各运转部分的噪音不得超过85分贝(A);在瞬间吹气和卸饼过程中,压缩气流产生的噪音不得超过98 dB(A)。
4.17过滤器的涂漆应符合JB/T 5000.12的要求。
4.18成套供货范围:
a)过滤器的完整机械部件。包括电机和减速器。
b)辅助设备(根据供货合同)。
5测试方法
5.1用油渗透法或罐体注满水30分钟进行4.4的试验。
5.2用气压试验或水压试验检查4.10,试验压力为0.2MPa,保压时间不小于5min。
5.3用着色方法4.11进行试验。
5.4通过着色方法4.13进行检查(仅GP过滤器)。
5.5按照GB/T 3768的方法,在滤片最高转速下测量噪声。
6检验规则
6.1每台过滤器在出厂前必须经过制造厂质检部门的检验,出厂时应附有证明产品质量的文件。
6.2每台过滤器均应交付检验,检验应符合4.8、4.10、4.11、4.12和4.16的规定。
6.3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当新旧产品转移到另一工厂进行标识时;
b)当产品设计、结构、工艺或材料发生重大修改并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产品长期停工后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正常生产的50套产品;
f)当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6.4型式检验的项目应包括本标准的所有内容。
6.5型式检验应在已通过工厂检验的产品中选择一种进行。如果检验不合格,应重新调整并加倍检验。
7.标志、标签和使用说明
7.1过滤器应在明显位置固定产品标志,标志的类型和尺寸应符合GB/T 13306的规定,并应标明以下内容:
a)制造商的名称;
b)产品名称和型号;
c)产品的日期和序列号;
d)主要技术参数。
7.2过滤器应编制产品使用说明书,其内容应符合GB/T 9969.1的规定。
7.3过滤器的包装标志应符合GB/T 6388和GB 191的规定。
8.包装、运输和储存
8.1过滤器可分为裸包装和封闭包装。
8.2过滤器主机裸露,外露加工面涂防锈油后局部包扎,外露管接头和电机用塑料布包扎。
8.3电动机、减速器等。过滤器应提供防雨包装。
8.4随附的技术文件应包括:
a)装箱单和全套交货清单;
b)产品质量证明书;
c)产品使用说明书;
d)产品安装图纸。
8.5产品出厂标志和包装箱外壁应符合7.3的规定,并应注明以下内容:
a)产品名称和型号;
b)制造商名称、工厂编号和日期;
c)合同号和包装号;
d)交货地址和公司名称;
e)净重、毛重和外形尺寸;
f)重心、提升线、储运图示标志。
8.6产品包装应满足水陆运输的要求。
8.7产品应储存在防雨设施内,每12个月维护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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