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忻州市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忻州市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忻州市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