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有序推进全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到:
目前我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处于无序发展状态,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和资源浪费现象。为确保我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统一规划、有序实施,消除安全隐患,请你单位立即全面清理与各企业,投资方签订的光伏开发建设协议,并暂停推进。待区委、区政府出台实施意见后依程序实施。
原文如下:
各乡镇、街道,抚宁经济开发区:
为服务和保障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促进我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安全、有序和高质量发展,依据河北省能源局印发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指导规范(试行)》通知要求,以及5月6日区委、区政府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研讨会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目前我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处于无序发展状态,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和资源浪费现象。为确保我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统一规划、有序实施,消除安全隐患,请你单位立即全面清理与各企业,投资方签订的光伏开发建设协议,并暂停推进。待区委、区政府出台实施意见后依程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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