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矿产资源的基本特点和存在的问题有哪些?(我国矿产资源的现状是怎样的) 我国矿产资源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nbsp& nbsp目前,由于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我可以以有色金属矿山为例来说明。 & nbsp& nbsp& nbsp(1)我国有色金属矿山具有综合利用伴生矿产的价值和条件,应积极开展资源综合利用,但实际上未开展的矿山企业占相当大的比例。 根据1986年工业普查统计资料,有34种矿种的515个矿井具有资源综合利用的价值和条件,但综合利用较好的只有160个(31.1%)。部分综合利用的矿井有132个,占25.16%;未综合利用的矿井有223处,占43.3%。 & nbsp& nbsp& nbsp(2)已开展综合利用的矿山企业综合利用指数普遍不高。根据184个主要矿山的统计数据,只有2%的矿山企业综合利用了70%以上的有用物质;不到15%的矿山企业综合利用率达到50%,而75%的矿山企业综合利用率不到25%。 & nbsp& nbsp& nbsp(3)矿山企业综合利用总回收率普遍较低。 根据工业普查提供的数据,70%以上的矿山企业综合回收率不到40%,个别矿山或矿种的综合回收率更低,这说明资源浪费相当惊人。 & nbsp& nbsp& nbsp近年来,我国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引起了广泛关注。根据我国矿产资源的特点和问题,制定了相应的技术经济政策,矿产资源综合利用逐步纳入常态化轨道。 例如,我国明确规定,国家鼓励企业积极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对综合利用资源的生产建设实行优惠政策;国家鼓励和支持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专注于一个行业,多元化经营;矿产资源普查,建设或改造矿山(包括煤矿、金属矿、非金属矿)和共生、伴生矿产资源的油气田,必须遵循国家矿产资源法规的有关规定,贯彻综合勘查、综合评价、综合开采、综合利用的方针,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可行性研究。矿山设计应落实综合利用措施,把提高矿产资源总回收率作为考核矿山企业的主要指标之一。 同时要综合利用企业,落实“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由企业自筹资金进行建设和综合利用的项目,收益归企业所有,主管部门和行业部门应予以支持。不得提取或摊派费用,不得任意调拨产品。 企业自筹资金建设的综合利用项目生产的产品不纳入国家分配计划,分配指标不抵扣自用。除国家不允许销售的产品和金银等贵金属外,企业可以自行销售。 国家投资建设的,在制定计划时要给企业留有生产过剩的余地,生产过剩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自行销售。 因此,国家十分重视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 为了充分综合利用矿产资源,不仅要考核企业综合利用的经济效益指标,还要考核企业的资源利用程度和水平以及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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