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内蒙古公司水库管理中心取得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水务局文件,关于霍林河水库变更可供水量论证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通水字【2022】147号),在95%保证率下霍林河水库可供水量由754.15万m3/年提升至990.23万m3/年。
霍林河水库承担着集团内部企业坑口电厂、电力分公司A厂、C厂、铝厂三期的生产供水任务,水库水指标754.15万m3/年已全部匹配至内部企业使用,2008年至2022年霍林河水库已累计供水6765万m3。
本次水库供水指标调增为内蒙古公司霍林河区域发展和未来重大项目落地提供了用水保障。同时可为地方企业供水,拓宽供水市场。
2022年为助力内蒙古公司实现“绿色效益再翻番;低碳智慧创双一”转型发展战略,水库管理中心将霍林河水库供水指标调增作为公司年度重点任务推进,经过专人专班两个月的跟踪协调,最终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核增供水能力指标236万m3,达产后将增加收入1416万元/年,实现水库管理中心利润翻番。(王开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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