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发改委9月14日发文称,为维护煤炭市场价格秩序,按照国家发改委和省发改委的安排部署,近期市发改委对唐山市部分煤炭经营企业煤炭价格执行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对执行国家煤炭价格政策不规范不准确的煤炭经营企业进行了约谈、告诫,并要求各煤炭经营企业出具承诺书,保证严格执行国家煤炭价格政策。
按照国家发改委和省发改委的政策规定,近期秦皇岛港下水煤(5500千卡)中长期交易价格每吨570~770元(含税)、河北省煤炭(5500千卡)中长期交易出矿价每吨480-680元(含税)较为合理。经营者的煤炭中长期交易价格,不得超过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上限。煤炭现货交易销售价格不得超过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期间上限50%。
下一步,唐山市发改委将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及时查处市场主体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串通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不执行价格干预措施的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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