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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副队长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生产副队长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生产副队长

管理责任人

队长

监管部门

安全生产办公室、生产技术办公室

监管人员

安检员、采掘检查人员

工作任务

生产前的准备工作

编    号

DYYN-CMD--生产副队长-0l

所需工具

卷尺、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防护用品

安全帽、防尘口罩、自救器、手套、工作服、矿工靴、矿灯

管理标准

1.生产队长下井后,必须检查上、下顺槽的安全出口距离,在安全出口宽度不低于700mm且无杂物和片帮煤堆积,方可作业;

2.安全出口宽度小于700mm,或有小于700mm的趋势时,生产队长必须安排当班调整工作面,保证安全出口宽度不小于700mm;

3.采煤队工作面接班后必须由队长对上顺槽机尾前50米的巷道、下顺槽端头架前50米巷道进行敲帮问顶,发现问题立即安排处理,无法处理的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预防事故发生,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4.生产队长下井后必须组织人员检查三机的通讯闭锁装置、设备的防护罩,如发现不完好,必须立即组织整改;   

5.生产队长下井后检查工作面机尾的安全情况,如发现问题,必须立即组织整改;

 

管理措施

 

1.安检员发现安全出口距离宽度小于700mm,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2.生产队长对巷道检查后要认真填写班前安全评估记录,机关检查人员负责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要求队长整改;

3.机关检查人员每发现生产队长未按照要求检查或整改,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4.机关部门随机抽查交接班记录本的填写记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要求生产队长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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