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对象 | 矿 灯 | 主要责任人 | 充 电 工 |
监管部门 | 机电办公室、安全生产办公室 | 监管人员 | 井口检身员 |
编 号 | DYYN—矿灯―01 | ||
管 理 标 准 | 矿灯各零部件齐全,闭锁螺栓(封钩)坚固可靠,灯泡、开关接触良好、不灭灯;灯碗玻璃不松动、无破损现象,灯线无破损,出线口密封良好,长度不少于1m;灯盒,绝缘良好,灯盒无变形、无破损,充电达到额定容量; | ||
管 理 措 施 | 1.矿灯使用人员要求对所领用的矿灯进行检查,发现不完好,立即要求进行更换;在使用过程中损坏或有故障的矿灯要立即采取措施升井进行更换; 2.充电工对所有收回的矿灯进行检查维修,保证矿灯完好;对所有矿灯按充电要求进行充电,确保矿灯电量充足; 3.充电工不发放不完好的矿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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