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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期开工,安徽拟收回1.9GW风光指标

未按期开工,安徽拟收回1.9GW风光指标

10月25日,安徽省能源局印发《关于拟收回建设规模的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第一批)的公示》,其中风电39个项目,规模1.61GW;3个光伏项目,规模257MW。

根据文件,结合项目梳理情况及市县发展改革委意见,省能源局拟收回未按要求期限开工建设,并网投运的中远溪濉溪县南部分散式风电场等42个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

具体文件见下:

安徽省能源局关于拟收回建设规模的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第一批)的公示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加快2021年存量风电和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并网的通知》(皖能源新能函〔2021〕93号),结合项目梳理情况及市县发展改革委意见,省能源局拟收回未按要求期限开工建设,并网投运的中远溪濉溪县南部分散式风电场等42个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现予公示,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来人或署名来信(包括电子信函)方式向省能源局反映,对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附件:拟收回建设规模的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清单(第一批)

主办处室:省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处

联系电话;0551-63609480

邮政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2号楼3054室

邮政编码:23009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拟收回建设规模的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清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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