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的机器设备、房屋建筑、运输工具等实物形式的劳动资料固定资产。
作为固定资产,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使用寿命在一年以上;
(二)单位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上(小型企业200元,大型企业800元,中型企业500元)。
以上两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凡不符合上述条件或只符合其中一个条件的,列为低值易耗品,属于流动资金。
二。固定资产分为
(1)工业固体资产
指直接参与或直接服务于生产过程的固定资产,如厂房、构筑物、设备、仪器、管理设备等。
(2)非工业固定资产
指采矿房屋、公共设施、文化生活设施、医疗卫生及其他辅助设施;
(3)土地;
(4)其他固定资产
指封存的、未使用的固定资产、租入的固定资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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