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及时传达和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和标准。
8.2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要服从安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防止突击或超负荷生产,确保安全。
8.3监督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严格遵守工艺操作规程;负责本单位计量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8.4在总结技术措施计划时,应将安全技术措施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项目。
8.5负责生产经营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报告。
8.6编制新装置开车计划,审核技术操作规程,下达工艺技术指标,检查执行情况。
8.7制定技术改造措施和改变操作条件时,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并应进行安全技术评估,改善劳动条件。
8.8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向主管副总经理报告,并通报相关部门。
8.9负责水、电、汽、风等的关闭。以及处理异常或紧急情况的安全措施。
8.10生产中发生危险或事故时,应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立即通知相关部门。
8.11负责跑、冒、串、滴、漏油或其它物料等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进行统计上报;参与重大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8.12参加安全检查,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在调度会上对相关单位给予表扬或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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