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个钻探工程的设计内容应包括工程目的、位置(断面编号、钻探与附近桩或地面物体或邻近工程的距离)、钻探设计坐标、方位角和倾斜度、设计深度、钻探结构和预期钻探揭示的地质构造等。设计中应附有钻探地质技术要求,如约定的顶角允许弯曲系数、核实深度和变化位置(特别是煤层)的允许误差、测量间隔、岩芯回收率、简易水文观测、物化探井、封孔等要求;完成时间和理想直方图(或理想序列表)。单井钻井工程设计格式见附表(1)。
单项工程设计书中的孔口设计坐标应在图上标出。
二、单项工程设计书由地质人员提出,有关单位会签。其审批权限:设计项目的总体地质设计或年度设计经大队以上机关批准后,其单项设计经地质技术负责人和支队副队长批准后生效。但如果孔口移动位置过大,不能保证设计目的,且移动工作量设计的钻孔,或未经大队以上机关批准的钻孔,则由大队技术负责人和组长批准。
三、单项工程设计,应在安装钻机前提出。
附表1
地质队
划分团队
矿区
号码
单项钻井工程设计
一、孔号:
二。孔位:节数;孔口设计坐标:x;y;Z
与附近特征或相邻工程的距离:
三。设计目的:
四。设计:井深100米;开启方位角:开启倾角;
要求最终孔径:大于1毫米。
五、地质技术要求:
1.方位角和顶角每米测量一次;2.顶角的允许弯曲系数为每100 m度;
3.岩心采取率要求大于100% .对矿山附近围岩岩心采取率的要求;
4.岩心采取率要求大于100% .次数大于%
5.每米检查一次深度验证间隔;
6.其他:
不及物动词水文地质要求:
七。其他要求:
八、钻进中应注意的理想岩石顺序和地质条件:
九、台湾月效率:
十、要求的竣工日期;不迟于年月日。
XI。备注:
地质、物化探、水文地质;
剖面地质技术
负责人:探矿:计划:MM DD YY。
批准人(审查人):小组地质技术负责人:小组组长:MM DD YY。
批准人:大队地质技术负责人:队长:MM DD YY。
注:1。凡设计中没有专门安排的演练,或属于机动工作量的演练,需报大队批准;
2.本表一式四份,地质、机场、勘探、大队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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