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意见》提出,河北省级财政将按照国家要求积极筹措煤矿安全改造和瓦斯治理利用示范矿井项目配套资金,提高配套资金到位比例;研究设立瓦斯治理和利用奖励资金,制定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对煤层气(煤矿瓦斯)防治利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完善煤层气(煤矿瓦斯)市场定价机制,对进入城市公共管网的煤层气(煤矿瓦斯)销售价格按不低于同等热值天然气价格确定;利用煤层气(煤矿瓦斯)发电优先自发自用,富裕电量需上网销售的,由电网企业优先收购,关部门简化环评、用地、电网接入和发电许可等手续,为煤层气(煤矿瓦斯)发电及上网营造宽松环境。此外,《意见》要明确,对煤炭规划5年内开始建井开采的区域,优先保证开发需要;对煤炭开发5年后开始建井开采的区域,坚持“先采气、后采煤”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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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井工煤矿提取安全费不低于15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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