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航运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华电西塞山发电公司、山煤煤炭进出口有限公司、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达成电煤海进江准班轮运输“四方”协议。该航运模式船期稳定,每月3次常年稳定保供,定时定点装煤,减少排队等待时间和船舶滞期费用;稳定供应,确保煤炭市场紧张时的发电耗煤,为我省冬夏迎峰等提供稳定煤量;大单式提供需求,年运输量达150万吨,大力支持省属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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