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1申请报告由使用部门填写,附方案和图纸,按规定权限报装备部技术部门审批。一般设备的改进由设备部批准,关键设备的改进和一般设备的改造由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批准。
24.2改造后,原设备未使用的附件应进行清洁、维护、涂油并返回仓库保存。
24.3所有技术文件修改后,由设备部门归入设备档案。改装设备的性能和用途发生变化的,设备的分类和编号应相应变更,复杂系数应重新计算,设备资产账卡应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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