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1电气操作人员应集中思想。在电笔确定没有电之前,所有电气回路都应视为“带电”。他们不应该用手去摸,也不应该绝对相信绝缘体。它们应该被认为是带电的。
36.2工作前,应仔细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是否安全可靠,并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以防工作中发生事故。
36.3对线路应采取必要的维护措施,并在开关手柄上或线路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防止他人中途送电。
36.4使用电笔时要注意测试电压范围,严禁超范围使用。电工常用的电笔只能在500伏以下的电压下使用。
36.5所有拆除的电线应在工作中妥善处理,带电的电线末端应包裹起来,以防止触电。
36.6所用电线和熔断器的容量必须符合规定的标准,开关选择必须大于被控设备的总容量。
36.7工作结束后,必须拆除临时接地线,并检查电杆上是否有工具等遗留物。
36.8检查完成后,送电前必须仔细检查,看是否符合要求,并与相关人员联系好再送电。
36.9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四氯化碳干粉灭火器或黄沙灭火。严禁用水灭火。
36.10工作结束后,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离开工作区域,拆除警告标志,撤离所有材料、工具和仪器,并随时安装原有的防护装置。
36.11作业区域清理完毕后,操作人员应自行检查。如果要送测,一定要联系相关人员,以免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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