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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内动火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站内动火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一、工程概况

  南三油库6座15万立储罐配套场区管网,工艺管线5.5km,伴热管线11.4km 

  二、施工准备

  1、工具准备

序号

名称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汽车吊(25t)

2

 

2

氧-乙炔切割工具

5

 

3

干粉灭火器

30

 

4

可燃气体报警仪

1

 

5

电焊机

3

 

6

毛毡

kg

20

 

  2、施工现场附近贮备足够的灭火器和消防工具,并设专人管理。

  3、现场逃生和抢险路线必须保证畅通。

  4、油、水泵房在动火时,要将所有窗户、门打开,保证室内通风良好,保证在安全许可范围内方可动火。

  5、动火前应由生产单位负责将动火部位管线停运、排空、吹扫,并将动火部位标明,交给施工单位。生产单位应将动火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走,保证动火处周围20米内无易燃易爆品。

  6、管线吹扫完,关闭动火部位的进出口,如控制阀门不严,加盲板。

  7、动火施工必须申请动火报告后方可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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