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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投锦州煤码头项目未通过环评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从环境保护部获悉,由中电投锦州港口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的锦州港专业化煤炭码头工程,由于“环评报告分析结论不可信”被环保部驳回。

  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由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负责编制。据本报记者了解,2009年6月,环保部以《关于锦州港专业化煤炭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对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

  之后,中电投锦州煤码头工程进行了变更。建设内容由2个5万吨级、1个7万吨级和1个10万吨级共4个煤炭专用泊位变更为3个7万吨级煤炭专用泊位,年吞吐量由5000万吨变为3500万吨,利用岸线长度由1100米变为820米。

  此次调整,填海造地用海227.38公顷,港池用海面积65.24公顷,总用海面积为292.62公顷,较原环评增加35.73公顷。煤炭堆存方案由20座总容量共130万吨的筒仓变更为3座总容量145.35万吨的南北向布置的半封闭环保型抑尘散货料棚,每座宽128.8米、长1105.4米,高42米,上方开口宽度80米。

  该工程总投资44.94亿元,其中环保投资5157.3万元,占工程投资的1.15%。

  编制方介绍,编制环评报告时,已采取报纸公示、网络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了公众参与,共发放调查问卷105份,收回103份,均表示支持。

  但环保部指出,该项目及报告书存在诸多问题:

  工程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较为敏感,紧邻有笔架山风景名胜区,目前已有的散货码头和堆场防风网工程未完工,扬尘污染较重。本项目煤炭堆场方案由筒仓变为条仓后,将加重区域扬尘污染。

  报告书分析变更后的煤炭堆场方案环境影响时,利用的物理模型比例尺与实际方案规模相差太大,模拟预测结果无法反映堆场方案变更后的实际影响。

  “报告书缺少对细颗粒物PM2.5的监测和分析,对工程变更后的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不可信。”环保部在批复中称,报告书还遗漏了评价范围内1处大气敏感点。

  环保部拟不予批准变更后的锦州港专业化煤炭码头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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