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三”是1973年10月21日《中共中央关于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的通知》中对工矿企业建设项目中安全和工业卫生设施的一项具体要求的概括。具体来说,“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矿企业和创新挖潜项目,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这些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矿山安全法》在第六条明确规定了矿山建设项目的“三同时”:“矿山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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