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1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仪器室,并在入口处悬挂告示。
64.2仪器室的钥匙应由专人保管,工作开始前打开,工作结束后上锁。
64.3精密测量仪器应避免碰撞、振动、灰尘和剧烈的温度变化。仪器室内不准奔跑、喊叫、摔门、开窗和吸烟。
64.4测量仪器应防腐蚀,不得用于直接接触仪器、测量块、仪器研磨面和光学仪器透镜。保持房间相对干燥。房间里不准吃饭。
64.5操作仪器前,检查电路是否正常。严禁将电线直接插入柜内。
64.6所有计量器具由专人保管和维护(基准组检验块和基准组角规块由室长保管),每周检查维护一次,每月清洗一次。
67.仪器使用后,应卸去所有载荷(如松开紧固机械、松开弹簧、松开被试件等)。).
68.精密仪器的调整和修理必须由专人进行,禁止其他人员拆卸、调整和修理精密仪器。
64.9易燃材料(如航空空汽油、水和乙醇等。)不应用于清洗测量仪器。如果必须使用易燃和有害的溶剂,应给予特别批准。应选择良好的通风条件,以确保不发生事故。溶剂要有专人保管,收集的量不能超过当天的量。
64.10工作台和局部照明不得超过36V。
64.11危险化学品的计量应遵守该产品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4.12计量器具应按上级规定进行定期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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