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内蒙古明确要求各地严格执行投资项目审批管理规定,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办理审批、核准、备案手续,不得提供土地、水、 电和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同时,内蒙古加强投资项目环保准入管理,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是否符合总量 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
内蒙古计划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到2014年底淘汰铁合金产能8.92万吨、电石产能43万吨;到2017年底前,淘汰水泥落后产能459万吨,淘汰焦炭落后产能182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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