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石流往往具有突然、猛烈、迅速爆发的特点。它还具有崩塌、滑坡和洪水破坏的双重效应,其危害程度比单一的崩塌、滑坡和洪水更为广泛和严重。它对人类的危害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对居民区的危害:泥石流最常见的危害之一是冲入村镇,破坏房屋、工厂、企事业单位等设施。淹没人畜,毁坏土地,甚至造成村毁人亡的灾难。如1969年8月,云南大盈江弄璋区南拱的泥石流冲毁了新张金、老张金村,造成97人死亡,经济损失近百万元。
(2)对公路、铁路的危害:泥石流可直接掩埋车站、铁路、公路,破坏路基、桥涵等设施,造成交通中断,还可使运行中的列车、汽车倾覆,造成严重的人身伤亡事故。有时泥石流流入河道,造成河道大变,间接破坏公路、铁路等构筑物,甚至迫使道路改线,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比如394公里外的甘川公路另一边的石门沟,1978年7月爆发,被龙江河阻断,公路被淹L公里。白龙江改道使路基长约2公里进入主河道,公路、护岸、渡槽全部被毁。自1962年以来,由于泥石流对对岸的影响,这一段线路已经改道三次。建国以来,泥石流给我国铁路和公路造成了不可估量的巨大损失。
(3)对水利水电工程的危害:主要是破坏水电站、引水渠道和过沟建筑物,淤塞水电站尾水渠,淤塞水库,冲刷坝面等。
(4)对矿井的危害:主要是破坏矿井及其设施,淤塞矿井巷道,伤害矿井人员,造成停产,甚至报废矿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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